1935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当天,一位25岁的电影女演员自杀身亡。然后,有十多万人到万国殡仪馆瞻仰她的遗容,三十多万人自发为她沿路送葬———这位女子,正是被称为“无冕影后”的阮玲玉。
两个月后,在专制文网中打游击的鲁迅,以笔名为她写下悼词:“‘人言可畏’是电影明星阮玲玉自杀之后,发见于她的遗书中的话。这哄动一时的事件,经过了一通空论,已经渐渐冷落了,只要《玲玉香消记》一停演,就如去年的艾霞自杀事件一样,完全烟消火灭。她们的死,不过像在无边的人海里添了几粒盐,虽然使扯淡的嘴巴们觉得有些味道,但不久也还是淡,淡,淡。”
他一开篇便挑明她生前身后的滔滔“人言”,为这样一位弱女子兼“新女性”,讨一句公道。
57年后,一位香港导演带着一群香港明星,用世纪末华丽氤氲的影调,两两对照地去复原,去揣测,去观望,去怀念她和他们的戏梦人生。 |
阮玲玉死于玩弄女性的恶魔
一个把她当摇钱树,一个把她当专利品

一九三五年三月八日,曾有「中国的嘉宝」称呼的阮玲玉服毒自杀了,这个事件在当时引起极大的震憾。阮玲玉留有两封遗书,其一是〈告社会书〉,里头写道:「我现在一死,人们一定以为我是畏罪,其是(实)我何罪可畏?因为我对于张达民没有一样有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别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一百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可是他恩将仇报,以宽(怨)报德,更加以外界不明,还以为我对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了又想,惟有以一死了罢之。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
这「人言可畏」引发人们对当时不负责任的报纸的谴责。连当时处于沉痾的鲁迅,都激于义愤,写了〈论人言可畏〉一文,他直说:「她的自杀,和新闻记者有关,也是真的。」一时之间,这些小报记者成为众矢之的。
这两份遗书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四月一日联华影业公司出版的《联华画报》上,长久以来被大家所引用及谈论,但其实,二十几天后的四月二十六日所出版的《思明商学报》上,却登载了阮玲玉的另外两封遗书。
真实遗书,内容简短涂改多次
《思明商学报》是三○年代出版的一张内部发行的机关小报,发行仅一千五百份,外面的读者是看不到的,不仅当时的读者看不到,就连以后研究电影史的学者也没有人发觉,事实的真相就这样尘封半个多世纪,直到一九九三年三月由暨南大学连文光教授编着的《中外电影史话》,才附有新发现的阮玲玉遗书,后来上海写电影史料的老作家沈寂写了〈真实遗书揭开阮玲玉死亡真相〉一文,也是根据这新发现的遗书。
真正的遗书这么写着:
其一: 达民:我已被你迫死的,哪个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离后,每月又贴你一百元吗?你真无良心,现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满意足啊!人们一定以为我畏罪,其实我何罪可畏,我不过很悔误(悟)不应该做你们两人的争夺品,但是,太迟了!不必哭啊!我不会活了,也不用悔改,因为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
其二: 季珊:没有你迷恋XX(案:指歌舞明星梁赛珍),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吧!
我死之后,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更加要说我是没有灵魂的女性,但,那时,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
过去的织云(案:即张织云,唐季珊玩弄过的女影星),今加的我,明日是谁,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
我死了,我并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妈妈和小囡囡,还有联华欠我的人工两千零五十元,请做为抚养她们的费用,还请你细心看顾她们,因为她们唯有你可以靠了!
没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事了,我很快乐。
玲玉绝笔
当时《思明商学报》在发表这两封遗书的同时,又刊登一篇〈真相大白唐季珊伪造遗书〉的文章,文中说:「阮玲玉自杀当晚,确写遗书二封,是唐季珊指使梁赛珍的妹妹梁赛珊写的,梁赛珊后为良心所责,说出真情,并将原遗书交出。原遗书极短,文字不甚流畅,而且涂改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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