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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广告是一种说服的艺术,是一种说服消费者,以求改变其消费观念、习惯及行为的活动,每则广告基本上都是劝说消费者去获得某种好处或欲望的满足。
——法国广告人汤姆·福克斯《香水广告的艺术》
当服装也开始大批量生产以后,时装业给了香水业一个巨大的发展契机。女装设计师保罗·波华亥是第一个明白这个道理的,她认为一个衣着考究的女人也该是个气息迷人的女士,香水会增加她的魅力。更有设计师认为,香水是“一个女人最重要的服饰配件”。
早些时候,像沃斯那样的女装设计师会把小瓶的香水当作礼物送给客人们,但是不久,一些人开始出售香水了。再以后,他们惊讶地发现自己从香水中获得的利润竟比服装来得多。
现在,一个时装设计师能够推出畅销的香水是他的职业生涯中锦上添花的荣耀,而且像迪奥、纪梵希或者伊夫·圣洛朗这样著名的女装公司,其收入中相当可观的部分是由成功的香水销售来保障的。

当然,香水不可能自己兜售自己,需要一个大型的工业体系来把它们推向市场。最早,也是最重要的第一步是有一个吸引人的瓶子,包装也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最后的销售,有一些大的公司专门从事这部分的工作。
除包装外,香水早期充满艺术性的广告证实了其不俗的效果,香水广告的地位一直是很重要的。
电视广告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据美国《电视指南》杂志统计,现在每个美国人平均一年要看24000条电视广告,所以美国最权威的电视艾美奖也从1997年开始设立了最佳电视广告奖。从1941年的第一则电视广告到现在,电视广告的数量已经数不胜数。现代报刊和电视等媒介被广泛运用,杂志随刊附走的香水样品试条也经常是数以百万计,由此可见,香水公司为推广香水,可谓煞费苦心,不遗余力,定要挑动起亿万观众的心。
最能充分表现和反映香水气质、内涵的无疑是香水广告。
“清晨的露珠、刚除过草的院子、与一颗刚摘取下来的草莓”会使你联想到什么?这不是心理测验,却很可能是香水广告。
当一代性感巨星玛丽莲梦露,在一次访问中说道:“在床上时我只穿着夏奈尔5号”,可以说是有关香水历史上经典中的经典,就像夏奈尔5号是所有香水产品里经典中的经典一样。它所透露出来的讯息,不仅逗起我们的嗅觉,也十足地点燃我们想象力的无限延伸。这也正是所有香水广告奉之的不二法则性——挑逗与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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